浙江政策導讀:河北省新能有汽車補貼政策及充電站建設補貼政策
河北省對于新能源汽車及充電站建設也實施了一系列的補貼政策,以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和推廣應用。以下是河北省新能源汽車和充電站建設的補貼政策:
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
購車補貼:對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一定的補貼,以降低消費者的購車成本。
車輛購置稅減免:新能源汽車在購置時可以享受車輛購置稅的減免優惠。
牌照優惠:部分地區可能會為新能源汽車提供牌照申請的便利或優惠。
通行便利:新能源汽車可能會享有城市交通中的通行便利,如免費或優先通行的權利。
充電站建設的補貼政策:
建設補貼:對新建的充電站給予一定的建設補貼,鼓勵更多的企業和個人投入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
運營補貼:對充電站的運營商給予運營補貼,降低其運營成本,提高服務質量。
土地政策支持:在充電站用地方面可能會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如減免土地使用費等。
這些政策旨在降低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成本,提高其市場競爭力,同時加快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為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創造更好的條件。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補貼金額和政策細節可能會隨時間而變化,建議關注河北省相關部門發布的最新政策信息,以獲取最準確的補貼詳情。
汽車消費體量大、潛力足、產業帶動作用強,促進汽車消費對穩定我省消費、促進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作用。為進一步穩定和擴大我省汽車消費,優化汽車購買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場環境,更大力度促進新能源汽車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嚴格落實國家關于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購置稅的減免政策。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
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發揮好省級汽車促消費資金的引領帶動作用,對符合條件的2023年在我省汽車銷售企業購置7座(含)以下家用乘用車(含非運營皮卡)的個人消費者采取發放消費券等形式給予補貼。
三、市級籌措資金支持。鼓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區積極籌措資金,適當提高對個人消費者購置車輛的補貼額度,全年舉辦各類汽車促消費活動50場以上。
四、支持老舊汽車更新消費。鼓勵各地加快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違規非標商用車淘汰報廢。支持各地聯合汽車生產商、經銷商開展汽車更新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汽車以舊換新,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
五、優化二手車交易市場。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對外省轉入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凡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均可辦理準入手續。積極推進便利二手車交易登記政策措施,鼓勵具備條件的銷售企業、交易市場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提供交易、開票、登記等服務,進一步便利二手車交易登記。2023年12月31日前,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
六、加強對汽車消費信貸的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參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合理確定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利率和還款期限,適當降低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首付比例。嚴格規范汽車金融市場秩序,不得向消費者強制搭售金融產品服務或違規收取不合理費用。
七、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鼓勵各地積極組織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經銷商、行業協會,開展集體團購、讓利促銷、舊車置換。鼓勵新能源汽車企業針對農村地區消費需求和特點,通過差異化策略優化配置,開發更多經濟實用的車型,特別是新能源載貨微面、微卡、輕卡等產品。
八、加快公共領域車輛綠色替代。推動公共領域增加新能源汽車采購數量,支持適宜地區的機關公務、公交、郵政、網約出租車等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采購占比逐年提高。
九、加強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加快鄉縣、高速公路和居住區等場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引導用戶廣泛參與智能有序充電和車網互動,鼓勵開展新能源汽車與電網互動應用試點示范工作。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0個重點充電示范村,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達到100%,在城區中力爭實現50%以上的單位、園區和居住區配建公共充電樁。
十、著力提升農村電網承載能力。合理提高鄉村電網改造升級的投入力度,確保供電可靠性指標穩步提升。進一步加快配電網增容提質,提高鄉村入戶電壓穩定性,確保農村地區電動汽車安全平穩充電。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0個重點充電示范村。
十一、降低新能源汽車購置使用成本。推動居民小區內的公共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居民電價,推動對執行工商業電價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推動提供充電樁單獨裝表立戶服務,更好滿足居民需要。鼓勵充換電設施運營商階段性降低充電服務費,鼓勵地方對城市公交車輛充電給予優惠。到 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十二、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強化資金、用地政策保障,支持市縣使用地方政府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停車設施項目。新建居住區應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各市停車配套相關政策建設停車設施。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動,積極擴建新建停車設施。探索推行夜間道路停車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