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讀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四川省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就進一步加快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提出18條支持政策。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當前汽車產業處于深刻變革和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新能源與智能汽車已成為引領汽車產業升級發展的突破口。我省為搶抓發展機遇,應對疫情對汽車產業的影響,加快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出臺了《政策措施》。
二、起草過程
在貫徹落實國家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有關文件精神的基礎上,通過系統梳理兄弟省市相關政策,多次深入企業一線調研,起草形成政策初稿。
先后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相關部門、重點企業和行業協會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咨詢論證,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并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多次修改完善后,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印發實施。
三、政策核心內容
《政策措施》主要從創新研發、高質量發展、推廣應用、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
一是在研發創新方面,提出7條政策(1-7條)。對新產品開發、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創建創新中心、新建產品準入檢驗檢測機構、建設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場等給予支持,加大對產業創新研發的支持力度。
二是在高質量發展方面,提出3條政策(8-10條)。對整車、動力電池、氫燃料電池等企業提升品質、擴大銷量予以支持。并對在我省投資落戶的國內外領先的新能源與智能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項目,納入省重點項目管理,對位列國際前沿的頭部企業在川投資建設的研發、制造、檢驗檢測項目及機構給予重點支持。
三是在推廣應用方面,提出5條政策(11-15條)。鼓勵新能源汽車在公共領域的應用,逐步推進全省公交新能源化,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給予支持。根據市場情況,適時開展以舊換新、汽車下鄉、購置優惠等活動。同時,對新能源汽車停車和出行予以支持。
四是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提出3條政策(16-18條)。對充電基礎設施和加氫站建設在用地指標、規劃許可、充電電費等方面予以支持,并鼓勵各市(州)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給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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