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國充電樁市場和發展模式展望
充電樁是新能源汽車的“加油站”,是實現交通領域“雙碳”目標的必要保障。近兩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和充電樁建設運營市場迎來巨大發展機遇。作為“新基建”的重點領域之一,充電樁成為各地政策在后疫情時代積極擴大有效投資、促進新能源汽車大宗消費以及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與此同時,隨著中國電動私家車的增多,傳統集中場站式充電或單純公眾充電場景難以滿足日益旺盛的充電需求以及私家車主特殊的充電補能習慣,中國充電樁建設運營市場和發展模式將迎來新的變化和機遇,以社區、辦公樓、商業中心等為主要地點的目的地充電將成為市場重要的發展方向。
最新政策導向
2020年,充電樁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配套設施納入“新基建”,成為七大重點領域之一。由此,充電樁建設運營不斷受到政策支持。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連續3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充電樁建設運營工作,提出要增加充電樁設施,適度超前布局充電設施和充電網絡建設。2022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對充電樁發展目標、技術創新與試點示范做出了系統部署,為充電樁產業發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23年2月3日,工信部等部門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工作,進一步帶動了充電樁建設運營的市場需求。地方層面,2023年各地政府工作重點全面轉向經濟建設、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成為各地擴大消費、促進有效投資、培育新增長點和推動相關產業升級的重要抓手。
充電樁市場發展現狀
市場規模
充電樁整體保持高速增長,私有樁建設異軍突起。在新能源汽車銷量的帶動下,中國充電樁市場整體保持了較高速增長態勢,其中隨著私家電動汽車數量的增長,私人充電樁迎來快速發展階段。根據中國充電聯盟數據,截至2022年底,中國充電基礎設施數量達到521萬臺,同比增長近100%。其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累計數量達到183萬臺,私人充電基礎設施累計數量超過340萬臺。2022年1—12月,充電基礎設施增量為259.3萬臺,隨車配建私人充電樁增量持續上升,增長約190萬臺,同比上升225.5%。
市場競爭格局
市場競爭程度加劇,運營商集中度提升。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充電需求的激增,市場競爭程度不斷加劇,市場集中度不斷提升。從公共充電樁來看,截至2023年1月,中國充電運營企業所運營充電樁數量TOP10占總量的85.5%,其余的運營商占總量的14.5%。共享私樁領域,星星充電擁有約7.4萬臺共享私樁,占據了96.9%的市場份額。
電動汽車廠商成為充電樁建設運營市場重要角色。近兩年,隨車配建充電樁數量大幅增長,私樁建設主要為電動汽車廠商售賣車的配套設施。截至2022年5月,比亞迪隨車配建私人充電樁最多達136.7萬臺,占比超過六成,其次是北汽、上汽、理想和蔚來。電動汽車整車廠商在私樁領域的市場地位和話語權占比最大。
充電樁市場新變化新機遇
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催生了充電需求的多樣性和新變化,這對中國充電樁建設運營市場提供了新要求。
公共領域充電難、慢的問題仍然存在,大功率快充樁將成為主流。2022年全年,公共充電樁樁車增量比為1:8.3,公共領域充電難、充電市場緊張情況仍沒有得到有效緩解。同時,當前中國公共充電樁中快充占比僅為四成,且快充功率普遍較低,難以滿足出行的充電需求。在政策導向和市場需求雙重催化下,公共領域大功率快充樁建設和占比提升將是必然趨勢。
“光儲充放”、電能量運營等商業模式將逐漸成熟并成為主要盈利來源。當前,充電樁建設運營仍呈現出“市場大、玩家多、盈利難”的特點。因此,積極開拓新的商業模式和業務應用場景成為充電樁建設運營商的戰略選擇。隨著光伏平價上網、儲能電池成本不斷降低,“光儲充放”的應用模式逐漸具備商業價值。此外,中國已初步建成“統一市場、兩級運作”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總體框架,基本具備電力市場運營的物理基礎和成熟機制。充電樁參與電能量運營將收獲包括售電、電網調節服務、衍生價值和增值服務等多重收益。
以私家車主充電特點為導向的目的地充電成為市場發展新方向。在私家電車保有量大幅增加的背景下,私家車主充電需求受到市場的高度重視。如何為新能源私家車主提供便利的充電網絡成為當前政府、市場關注重點。充電場景主要轉向以居民社區、辦公場所、商業中心、工業園區為主要地點的目的地充電。
目的地充電的特點、挑戰和思路
市場特點
“充電自由”便利性是目的地充電的最大亮點。目的地充電模式能夠在電動汽車到達目的地后,提供即時充電服務,其“隨停隨充”的特點,可滿足車主們對“便利性”充電的需求。其次,目的地充電模式的充電設施一般由專業的服務商運營維護,服務質量和用戶的充電體驗更為優良。
提高用戶粘性是目的地充電的最大優勢。目的地充電模式能夠滿足用戶在日常生活、工作、休閑等不同場景下的充電需求,與充電用戶的停車活動相結合,避免了額外的時間浪費和停車位沖突,為用戶提供更為便利、高效的充電服務。因此,該模式能夠促進電動汽車市場的發展,提升電動汽車用戶的滿意度,增加用戶的粘性。
面臨的挑戰
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首先,目的地充電往往需要在住宅社區、辦公區、產業園區、商超區等人口較為密集地方獲取停車位等場地資源,需要投入大量的租賃費用。同時,充電設施建設也需要大量的投入和技術支持,運營成本較高。此外,目的地充電模式的服務覆蓋面需要不斷擴大,這樣才能發揮目的地充電的優勢,而拓展市場需要雄厚的資金支持。
需要有針對性地調研和解決方案。目的地充電模式需要與目的地業務場景緊密結合,充電設施的布局和設計需要充分考慮目的地的實際情況。因此,目的地充電需要有針對性的調研和提出個性化的解決方案,這對調研成本和運營成本是一大考驗。
需要解決“多方博弈”的進入困境。目的地充電尤其是面向社區的充電樁建設運營涉及到物業公司、電網公司、居民等相關利益方的利益問題,在安裝充電樁過程中,需要協調多方立場。
需要持續的運營管理能力。目的地充電業務的運營管理是保障業務持續開展的關鍵。在進行目的地充電運營過程中需要解決兩大難點。一是用電安全問題,用電不當容易引發安全事故。二是設備維護保養問題,充電設備需要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以保證正常運行。
解決思路
一是加強生態合作,降低建設成本。目的地充電需要的場地、資金等資源巨大,需要與有關利益方合作共建。在資源獲取方面,可以通過與房地產開發商、物業公司等建立合作關系,共同推進社區充電樁項目。
二是做好前期調研和合作策略。根據不同的目的地周邊環境、充電樁數量、充電功率、服務設施等因素特點,企業需要選擇合適的社區充電樁站點進行規劃和設計,并針對不同目的地場景選擇租賃、銷售、運營等不同的業務及合作模式。
三是多方參與,協同推進。與各利益相關方建立溝通機制,尋求最大化利益的平衡點。在充分了解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方案,同時提高居民參與度,增強居民對充電樁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建立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引入智能化的管理系統,實現遠程監控、故障自動報警等功能,提高維護效率。同時,建立健全的設備管理機制,包括定期巡檢、設備維護保養、故障處理和緊急救援等。
發展方向及機遇
分布式充電將是社區充電樁建設運營的主流。中國人口較為密集,大多數居民社區場地資源和電容資源十分有限,難以支撐集中式充電場站的進入和普及。因此,分布式充電比較符合社區充電需求。一是推進私樁共享和升級,應加大與新能源整車廠商合作力度,升級改造小區私樁,提高私樁共享率。二是在有一定車位和電容資源的社區配建專屬充電樁、發展移動充電設備等,推進居民停車、充電一體化發展。三是在社區周邊多點布局建設小規模充電場站,利用社區周邊空閑場地規劃建設配套新能源光儲充一體充電樁。
“聚合+停充一體”將成為公共充電最佳模式。辦公區、商業中心等城市公共區域充電資源較為緊張,且電費、場地資源成本較高。因此,在公共領域一方面應大力發展第三方聚合充電模式,連接更多充電樁建設運營廠商,擴大市場占有率。同時將充電生態服務覆蓋到購物、飲食、娛樂等各大服務行業,以生態服務解決用戶充電體驗痛點。根據不同城市充電市場和政策情況,在重點商圈、重點辦公區域適度布局建設“停充一體”充電樁,實現“充電有位、充完即走、價格調控”效果。
“光儲充”將是工業園區主要選擇。工業園區一般具有較為充裕的場地資源和電力資源,因此,應在工業園區投建較為大型的“光儲充”一體化充電場站,實現對整個工業園區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的覆蓋。同時,依托“光儲充”一體化充電場站參與調峰調頻等電力輔助市場業務以及電能量運營業務,不斷豐富和拓展充電樁商業模式和盈利空間。
未來展望
產業鏈供應鏈成熟,市場規模將快速擴大。到“十四五”末,中國充電保障能力能夠滿足超過20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考慮政策引導、市場需求以及疊加車樁比存在進一步下降的空間,充電樁的需求將會爆發式增長。根據招商證券預測,2025年中國新增充電樁需求量或超700萬個,對應充電樁市場空間超1600億元。
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對充電樁的支持力度。后疫情時代,充電樁成為各地政府擴大有效投資、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的有力抓手。同時,在電力市場改革背景下,充電樁商業模式和應用場景正逐步被打開。未來,預計各地政府將出臺更多政策,推動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園區、商務區等區域的充電樁建設,提高重點領域充電樁覆蓋率,引導更多社會資源和資金投入充電樁行業,不斷降低充電樁建設運營的資金成本。
目的地充電將成為各運營商的市場拓展的關鍵領域。隨著私家車主成為主要充電需求來源,目的地充電必將成為市場各方角逐的關鍵戰場。同時,在目的地充電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場地資源支持的前提下,市場競爭程度將提高,運營商集中度也隨著競爭的推進不斷提升。因此,針對居民社區、辦公樓、商業中心、工業園區等不同目的地的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目的地充電建設運營模式成為關鍵。